身故 |
身故保險金 如果在養老保險金領取起始日后身故,且被保險人領取養老保險金已滿20年,我們將支付身故時現金價值與終了紅利之和,保險合同終止。如果在養老保險金領取起始日后身故,且被保險人領取養老保險金未滿20年,我們將支付(1)和(2)兩者的較大值,如有終了紅利,則同時支付,保險合同終止: (1)被保險人身故時保險合同的現金價值; (2)(20-已領取養老保險金的次數)×被保險人身故時保險合同有效保險金額的10% 養老保險金領取前身故的處理 如果在養老保險金領取起始日前身故,將返還以下金額的較大者,如有終了紅利,則同時支付,保險合同終止: (1)已交各年保險費及其對應的按年單利5%計算的利息之和; (2)被保險人身故時保險合同的現金價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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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 |
生存保險金 養老保險金領取起始日至被保險人99歲,被保險人生存,每年給付有效保險金額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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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以上介紹為幫助客戶理解保險條款所用,詳細規定以保險條款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