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期限:1年
購買份數:1-5份
產品計劃 使用性質 座位數 保費(每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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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座及以下客車 非營運 2-5座 190元
6-9座客車 非營運 6-9座 210元
5座及以下客車 營運 2-5座 230元
6-9座客車 營運 6-9座 250元
2噸及以下貨車 非營運/營運 2-5座 280元
2噸以上~10噸貨車 非營運/營運 2-3座 310元
10噸以上貨車 非營運/營運 2-3座 300元
特種車二和三(專用車) 非營運/營運 1-3座 230元
特種車一(灌裝車) 非營運/營運 2-3座 260元
特種四或其他特種車 非營運/營運 2-3座 310元
保障內容(每份):
1、意外身故/殘疾10萬/座
2、意外醫療1萬/座
3、意外醫療住院津貼30/天/座,最長180天
4、意外醫療每次事故免賠額 免賠500元,100%賠付
特別約定:
1、保險條款以報備條款為準;
2、車輛駕駛員或操作員需持國家有關部門核發的有效駕駛證或操作證;
3、投保人指車輛所有人或車輛所屬單位, 被保險人指投保車輛的駕乘人員;
4、被保險人年齡為1-70周歲(含),駕乘投保車輛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受益人為法定;
5、投保車輛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車輛使用標準,具備合法有效的行駛證、年檢證明、許可證書或其他必備證書,并已投保交強險;
6、嚴格按照車輛行駛證核定的座位數和噸位數投保,投保內容和行駛證內容不符,則保單無效,每位被保險人的保險金額以保單列明為限;
7、投保車輛實際所有人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意外身故,或意外傷殘一級,理賠后保單失效,保險責任終止;
8、工程機械按車架號投保,不用投保交強險,出險后以安監部門相關證明或出險單位事故證明并結合保險公司調查來認定保險責任;
9、由罐藏車載運物本身所導致的意外事故或爆炸事故屬于保險除外責任;
10、無論持有幾份同類或同款保單,保險人對同一車輛的被保險人所承擔的保險責任以該車型可購買的最高份為限,超過部分無效。